一、依據臺中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
二、為充實本市本土語文課程師資、提升本市教師本土語教學知能
辦理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能力認證工作,以儲備師資,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。
三、認證方式:
(一)第一階段(報名及資格審查):
1.時間:112年7月19日(星期三)下午2時至4時。
2.地點:臺中市南區國光國小(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61號)。
3.對象:持有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 (含)以上證書者、成功大學辦理「全民台語認證」 中高級 (含)以上證書者及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 (含)以上證書者 ,餘詳細身分請見計畫書。
4.方式:請檢附相關文件(詳見計畫書)於指定時間內至國光國小報名並進行資料審核。
(二)第二階段(培訓):
通過第一階段審查之人員,須參加本局自112年7月31日(星期一)起至8月7日(星期二)止於國光國小及烏日國中辦理之專業培訓課程( 依不同報名身分區分應修習課程時數),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為合格。請假累計2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。
四、如有相關疑義,請聯繫相關人員
1.本土語文指導員(04-23136728)
2.本局國小教育科王先生(04-22289111#5430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