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(閩客語)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計畫乙份,鼓勵對本土語言教學有興趣之民眾及相關人士踴躍參與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臺中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

二、為充實本市本土語文課程師資、提升本市教師本土語教學知能,辦理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能力認證工作,以儲備師資,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。

三、認證辦法:認證工作二階段均合格者,頒發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。

(一)第一階段:報名及資格審查。
(二)第二階段: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,須參加專業培訓課程,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為合格。

1.臺中市民:單一教育階段36小時認證培訓課程(含教育專業課程12小時及本土
語文專門課程24小時),若欲同時取得國中、國小教育階段註記者,需加修另
一學習階段14小時課程(總計50小時)。
2.具教師身分者:得免修教育專業課程12小時,仍需依課程架構修習本土語文專
門課程24小時,若欲同時取得國中、國小教育階段註記者,需加修另一學習階
段14小時課程(總計38小時)。
3.他縣市教學支援人員:修畢22小時共同課程內容後,依所提供之前服務證明發
給相符教育階段註記之教學支援人員證書,若欲同時取得國中、國小教育階段
註記者,需加修另一學習階段14小時課程(總計36小時)。
4.高級中等學校教學支援人員:免修時數比照3.他縣市教學支援人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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